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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6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1〕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遴选7家左右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具体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连接种养两端,开展粪肥收集、处理、运输和施用全环节服务,建立粪肥还田示范区,建立可追溯的数据台账,追溯内容包括粪肥来源与数量、收集处理方式、应用区域与主体、应用作物与数量等。

二、遴选数量

承接以上服务内容的社会化服务组织7家左右。

三、实施地点及规模

优先选择畜禽粪污量大、急需推进粪肥还田服务的李畋镇、白兔潭镇、浦口镇、王仙镇、船湾镇、沈潭镇、泗汾镇、明月镇、嘉树镇、均楚镇、石亭镇、茶山镇、东富镇、孙家湾镇、左权镇、板杉镇和枫林镇等17个镇的优势农业产业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实施面积10万亩,覆盖规模养殖场100个以上。

四、实施时间

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

、报名条件

(一)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家庭农场、有机肥料生产企业等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粪污收集处理、集中堆沤、运输配送、机械施用作业的设施设备、作业人员、服务场地以及其他能力;

(三)从事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相关工作2年以上,业绩突出,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四)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遴选方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工作站提交申报材料。

(三)专家评审并公示。组织专家小组对经自主自愿申报的第三方服务组织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第三方服务组织作为承接主体。评审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期5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签订购买合同。承接主体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报名材料

序号

内容

备注

1

营业执照


2

醴陵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服务组织申报表


3

实施方案及附件资料


、报名截止日期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18:00止。

、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日期内将申报材料纸质档报送至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工作站106室,(李江林,0731-23059336),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2日

附件:遴选方法与公告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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