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城区)动物防疫站,中心各股室:
省财政厅(湘财农指[2020]53号)下达我市强制免疫劳务补助34.5万元,根据《动物疫病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并经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该补助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长期聘请的村级防疫人员按1.6万元/人发放,共计3.2万元(见附件1);
2、承担村级防疫工作的防疫员按0.3万元/人发放,其中2020年退休的防疫人员根据实际工作月份进行发放,共计27.93万元(见附件1);
3、鉴于2020年度茶山、石亭、李畋、王仙和泗汾镇五个动物防疫站动物防疫工作量大,任务重,将余下的3.37万元对上述五个动物防疫站的工作人员进行补助(见附件2)。
以上资金以一卡通的形式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