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3号)文件精神,及《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优化奖补方案>》(湘牧渔联【2018】10号)文件要求,按照“谁处理补贴谁,谁收集补贴谁”的原则,现将2020年1月--2020年12月醴陵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湖南省财政补助资金第二笔拨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举报受理单位: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电话23283196。
附件:醴陵市2020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第二笔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