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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2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推动我市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低收入人口的长效利益联结机制,调动低收入人口内生动力,实现产业振兴、稳定增收的共同致富目标,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84号)文件,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根据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思路,实施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提升行动,突出特色和全产业链开发,促进脱贫特色主导产业持续发展壮大。选择市场前景好,潜力大、效益高、规划科学、方案可行、能促进脱贫产业与村集体、低收入人口利益紧密联结,实现共同发展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入选”的方式,确定为2021年度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和实施主体。

二、申报评选程序

(一)项目申请

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上述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1〕84号文件精神向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申请,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二)项目评审

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重点项目遴选工作,分别从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林业等相关业务指导部门中, 聘请熟悉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开发项目建设相关政策人员组建评选专家小组,小组推选组长1人。

根据申报情况,由市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召开评审组会议,对各项目单位申报书及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市场发展潜力、企业主的信誉度和社会责任感、风险防控措施到位程度、低收入户带动情况等,并对相关指标量化打分(评分表附后),评审实行否决制与加分制相结合,即申报列出的条件为否决制,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均取消 评审资格。为择优选取,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实施评分制度, 按评审分数从高到低排名。

(三)现场考察

由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集中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5名(龙头企业、合作社各5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经营运行情况,产业发展前景,后期发展潜力等方面。

(四)项目确定

公示公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项目,将评选结果在市政府官网上公示10天,接受社会的监督。

组织实施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经局党委讨论通过,再报送市分管领导进行审批。由农业农村局与经营主体、村集体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明确权责,及时组织项目实施,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内容组织实施,完成后编制绩效评价报告。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并进行年度检验的企(事) 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且成立两年以上,龙头企业注册资金达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年产值达500万,近三年企业实现连续盈利,且三年累计盈利在200万元以上。

(三)独立核算, 能够提供生产、经营、财务等基本情况的资料,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独立的财产处理权。

(四)隶属本地区“一特两辅”脱贫特色主导产业,产品适销对路,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产业发展增产增效潜力大。允许粮食生产大县将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粮食生产合作社列入扶持范畴。

五)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行动,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 股份合作、小额信贷、就业安置等形式,龙头企业带动贫困人口 1000人以上(含1000人)或达到本县市区脱贫人口数的20%以上(含20%),合作社、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脱贫人口数150人以上(含150人),或达到本县市区脱贫人口数的3%以上(含3%)。

(六)具有良好信誉。未出现涉黑涉恶事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未出现不履行带贫协议的情况;脱贫攻坚期间,在产业扶贫考核、督查、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四、项目资金安排

2021年度省安排我市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460万元,龙头企业项目实施两个各200万元;合作社项目实施两个各30万元。

五、项目递补原则

在正式项目之外,按正式项目和储备项目1:1的比例,按相同的程序和标准确定储备项目,与正式项目一并行文报株洲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株洲市农业农村局会同乡村振兴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由合作社实施的正式项目进行申报主体合规性、资金使用方案合理性审查。对合规性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主体,取消其项目实施资格,由县市区按原有程序从储备项目中替补,经备案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乡村振兴局组织专家对市州上报的由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进行申报主体合规性、资金使用方案合理性审查。对申报主体合规性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主体,取消其申报资格,由县市区按原有程序从储备项目中替补上报,经备案审查通过后予以实施。

六、申报主体需提交的资料

1、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申报书;

2、湖南省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3、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所需证件复印件;

4、申报主体上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合作社的报表无需经审计);

5、项目申报主体出具按时足额配套资金和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6、信誉良好的证明材料;

7、未获重复支持的证明材料;

8、公司办公场所、生产基地、产品、荣誉、产品质量建设等照片。

七、申报时间2021年9月12日-2021年9月21日

八、申报受理部门: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2021年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遴选公告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2日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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