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5号)的政策推动下,我市现代农机合作社蓬勃发展,成为最具活力、最有实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大力推进全市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进一步推动现代农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2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株洲市有关加强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的文件精神,以做强做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为目标,通过整合优化资源,强化规范管理,引导和帮助合作社健全运行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创新服务模式,增强合作社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合作社的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水平,充分发挥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助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考核原则
本着 “扶优、扶强、扶志”原则,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意识,营造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坚持公正透明,公开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坚持求真务实,严肃考核纪律。
三、考核范围
2014年-2021年的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凡农机合作社涉黑涉恶、发生一般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参评。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现代农机合作社依据其土地经营、场地设施、机具规模及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情况、安全生产、运营管理状况及服务于我市粮食生产大局和参与产业扶持贡献度等实行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
1.土地经营规模10分;
2.场地设施规模10分;
3.机具规模和全程机械化作业30分;
4.农机安全生产20分;
5.运营管理(财务管理)10分;
6.其他工作(先进机具示范引领、粮食生产和产业扶贫贡献度等) 20分。
五、考核实施单位、办法及时间
实施单位:由农机事务中心组织实施本次目标考核。
考核办法:采取合作社自查和市农机事务中心进行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相结合的办法。
考核时间:2021年11月完成全年考评任务。
六、奖补类型及额度
依据考核测评结果,分三类进行奖补,其中一类一家奖补6万,二类5家各奖补4万,三类7家各奖补2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分别对优等现代农机合作社予以奖励,用于鼓励和扶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要求获得扶持奖励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必须规范对资金的合理使用,奖补资金只能用作添置农业机械、完善办公设施和扩大再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醴陵市农机事务中心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