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醴陵市委机构编办委员会关于印发<醴陵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醴编委〔2020〕49号)文件精神,不再保留醴陵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原执法职责划入醴陵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务性职责划入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现拟申请注销醴陵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90天。
特此公告!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向醴陵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督电话:0731-23287395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