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 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醴陵市乡镇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醴办〔2019〕55号)文件精神,不再保留镇(城区)动物防疫站,其职责职能划转至各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现拟申请注销城区、王仙、东富、沈潭、孙家湾、泗汾、白兔潭、李畋、明月、官庄、枫林、沩山、浦口、均楚、板杉、茶山、左权、石亭、嘉树、船湾等20个镇(城区)动物防疫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90天。
特此公告!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向醴陵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监督电话:0731-23287395
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