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创新服务新模式,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升级样板,根据《2022年湖南省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实施方案》和《2022年醴陵市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遴选部分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示范实施主体。具体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集成推广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创新服务新模式,打造化肥减量增效“三新”升级样板,集中连片建设“三新”技术模式示范片,示范片做到“四有”(有领导挂帅、有技术责任人、有标识牌、有对照丘)标准,集中展示化肥减量增效效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三新”技术模式更大范围推广。
二、遴选数量
遴选承接化肥减量增效“三新”升级示范样板创建任务的实施主体一批,创建化肥减量增效“三新”升级示范样板6万亩。
三、实施地点及规模
按照示范区重点向粮食主产区特别是双季稻区倾斜,同时兼顾区域之间平衡的原则,选择基础条件优、当地政府支持、产业代表性强、技术支撑好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实施示范面积6万亩。
四、实施时间
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
五、报名条件
(一)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本示范项目示范内容、示范规模、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基础条件,重点是施肥机械、无人机和水肥一体化设施等。
(三)从事农业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业绩突出,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进程;
(四)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五)自愿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遴选方式
(一)网上公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请。有承接意愿的实施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与土壤肥料工作站提交申报材料。
(三)专家评审并公示。组织专家小组对经自主自愿申报的第三方服务组织进行考核评审,择优选择第三方服务组织作为本示范项目的承接主体。评审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期3天以上,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签订购买合同。承接主体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服务合同。
七、报名材料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 | |
2 | 醴陵市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示范实施主体申报表 | |
3 | 实施方案及附件资料 |
八、报名截止日期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20日18:00止。
九、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的单位在规定日期内将申报材料纸质档报送至醴陵市农业农村局106室(电话:0731-23059336),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示范实施主体的公告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