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推动农村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40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了自主申报工作,现将101户贴息主体信息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0日),通过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反应有关情况,联系电话:23059333。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