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农业公开

醴陵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18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 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257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算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49号)文 件精神,省财政厅共下拨我市2020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999.6 万元。为及时准确地发放上述补贴资金,根据中央、省和株洲市 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我市2020年耕地地力保

护补贴发放方案。

一、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发放

按照(湘政办发〔2015〕72号)文件要求,我省计税面积 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为每亩每年105元。因 此,全市以计税面积479446.65亩为基数,按105元/亩标准发放 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34.19万元。这样既 能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高效、精准,保障一般农户的利益不受损,又能充分调动农户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二、 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

按照(湘政办发〔2015〕72号)文件要求,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即在种植一季农作物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的基础上,种植双季稻的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70元。双季稻种植补贴发放以国家统计局  湖南调查总队、湖南省统计局核定的2019年双季稻种植面积 32.05万亩为基数,按每亩70元的标准发放双季稻种植补贴资金,此项共计发放2243.5万元。

三、 结余资金使用

耕地地力补贴资金结余部分全部用于2020年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助。

四、 发放要求

各镇(街道、示范区)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辖区内的 村(居)委会按规定格式编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市财政、银信部门要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 农民补贴“一卡通”发放到户,并从补贴发放开始后通过中国农民 补贴网上上报补贴发放数据,直至补贴全部发放完毕;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也不得以统筹安排等借口,将发放到户的资金收回镇、村集体账户,发现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20年7月18日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