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醴陵市财政局、醴陵发展和改革局、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醴陵市商务和粮食局、醴陵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醴陵市2019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 称《通知》)有关要求,全市各镇(街道)认真组织辖区内水稻种植农户开展了2019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面积的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全市各类型补贴面积核定数量测算了各类型的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一、普通水稻种植补贴。根据《通知》要求,该项补贴以我市2018年计税面积内水稻播种面积76.55万亩为基数,按照25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
二、适度规模经营种植补贴。根据《通知》要求,该项补贴对象为在我市范围内全年水稻种植面积在300亩(含)以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经营主体。经测算,按照22.2元/亩左右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优质稻种植补贴。根据《通知》要求,该项补贴对象为在我市范围内水稻实际播种面积在300 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户,对其中种植的经农业部门认定且米质达国标二等以上的高档优质稻品种,如泰优390、桃优香占、兆优5455、湘晚籼13号、玉针香等总面积为基数。经测算,按照26.5元/亩左右的标准进行补贴。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