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醴陵市财政局、醴陵市发展改革局、醴陵市农业局、 醴陵市商务旅游和粮食局、醴陵市统计局《关于印发醴陵市2018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全市各镇(街道)认真组织辖区内水稻种植农户开展了2018年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面积的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市农业局根据全市各类型补贴面积核定数量测算了各类型的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一、基本补贴部分。根据《通知》要求,该项补贴标准按我市2017年水稻播种总面积进行测算,按18.29元/亩标准发放到户。
二、适度规模经营种植补贴部分。根据《通知》要求,该项补贴对象为在我市范围全年水稻种植面积在300亩(含)以上的以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标准按全市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种植水稻总面积进行测算,按23.9元/亩标准发放到户。
醴陵市农业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