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农业公开

关于2023年醴陵市水稻机插机抛秧社会化服务实施经营主体、拟实施面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2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农发〔2021〕111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现通过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并经市农机事务中心办公会研究决定,拟确定醴陵市陈敬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1家经营主体为2023年机插机抛社会化服务的实施经营主体,现对实施经营主体及拟作业面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4月12日至4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醴陵市农机事务中心反映(受理电话:23209315)。


附件:2023年机插机抛社会化服务实施经营主体、拟实施面积明细表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