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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关于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3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根据《关于相关项目结余资金使用的请示》(醴牧渔〔2023〕1号)文件领导批示,结合我市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及养殖实际,现将关于项目结余资金使用安排进行公示(名单附下)。

公示期为2023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报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匿名电话、匿名信函恕不受理。

举报受理电话:23281859(纪检监察室)

 

  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3年4月13日


附件: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项目结余资金附件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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