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抓好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更好的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优秀的高素质农民人才,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并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申请、布局合理、择优选择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有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计划,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2、在醴陵市区域内具有满足开展70人以上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所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方便学员参加培训以及便于加强人员管理和上级监管。
3、具有一定的师资力量,组建了由农技专家、乡土专家、教学管理人员等为师资的培训团队。能够根据教育培育对象的特点、专业,以及培训目标,合理设置课程。
4、具有农民培训经验,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的特点和规律。
5、工作积极主动,思想认识到位,愿意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
6、在醴陵市范围内承担过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基地,熟练掌握培训操作系统,且学员系统满意度评价率在90%以上,质量效果考核业绩突出的,可以优先考虑(省农业农村厅方案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三、遴选方式
1、符合条件、有申请意愿的单位整理申报材料,填写《醴陵市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的年审材料、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承包合同复印件、实训指导教师资格证明复印件、教学及管理人员花名册、文字说明(基地生产经营情况,1500字左右)等。
2、农业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采取材料核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审核意见,通过会议讨论认定名单。
3、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将及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时间
2023年8月28日-9月3日,逾期拒不受理。
联系人:易建军,联系电话:23059322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