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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注销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25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2023年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醴陵市4家单位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被注销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我局主管部门将对注销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予以收回。

     附件: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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