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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药经营示范门店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各农药经营主体:

根据《2022年醴陵市农药安全监管及农药包装废弃物收处推进县建设方案》(醴农〔2022〕34号),计划在全市遴选三家农药经营门店进行示范门店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范围内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及其分支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除满足《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从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制度建设、台账记录等方面进行规范外,还要从门牌标识、店容店貌等方面进行规范,满足“五个统一”:

(1)统一招牌。招牌均要求采用角钢焊接加彩钢瓦的材质,招牌左部分为“湖南农药监管Logo”及标识,采用黑色字体,白色底色;招牌右部分为门店基本信息,采用白色字体,绿色底色,要求比例协调,美观;

(2)统一货架。展示货架均统一采用颜色为米白色,材质为免漆生态板的展示货架,要求分类整洁清楚、外观协调美观;

(3)统一制度上墙。所有制度统一规格、尺寸(成品尺寸:420mm×570mm,纸张材质:200克铜板纸,印刷方式:四色彩色印刷),统一外框(外框尺寸:450mm×600mm,外框材质:铝合金,外框颜色:银色,外框宽度:250mm、厚度150mm,背板:KT板,面板:亚克力透明片);

(4)统一证照上墙。所有证照及公示牌均统一集中悬挂于制度牌下方,不得遮挡,做到外观规整、清澈便于监督;

(5)统一墙面。所有标准化门店内部统一粉刷为白色墙面,要求干净整洁。

三、补贴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原则上每个门店补贴金额≦20000元

四、遴选方式

有意愿的农药经营者向醴陵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建设申报书》(附件1)。申报资料经专家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3家单位承担该建设任务,如申报单位等于或少于3家,符合条件将不在组织遴选,直接中选,并适时在网上公示。建设完成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创建要求和验收细则,组织对创建门店进行验收。

五、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9日-10月15日,逾期拒不受理。

联系人:赵二毛   23059326



附件1: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建设申报书

附件2:农药经营标准化示范门店建设考核评分表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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