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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镇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为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努力实现田园清洁、环境清新、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目标,根据《2022年醴陵市农药安全监管及农药包装废弃物收处推进县建设方案》(醴农〔2022〕34号),现向全市镇街公开遴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承担单位,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标

具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收集、安全存储、运输至安全处理点的能力、与各村组回收点对接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愿意参与醴陵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

二、试点任务

(一)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运输、贮存、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工作。

1.在试点区域内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

2.制作购买回收点、回收工作中所需的必要物资;

3.建立回收处理信息化追溯体系

(二)结合试点全镇农药销售数据和回收数据,测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费用和相应的农药生产企业承担的比例。探索长效回收处理机制,提交示范总结报告,提供项目展示。

三、试点预算

在全市遴选2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镇,按每个示范镇5的标准进行补助,共10万元。

四、遴选对象

22个镇街(东富、白兔潭镇已建)具备相关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方面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材料数据要求准确、完整,提供的复印件要与原件相符,不得编造、伪造有关证明材料。

六、遴选方式

有意参选的镇街,向醴陵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项目申报书。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结合农药包装废弃物存量现状,择优确定2个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镇(如申报单位等于或少于2家,符合条件将不再组织遴选,直接中选),并适时在网上公示。

七、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9日-10月15日,逾期拒不受理。

联系人:赵二毛  23059326

附件: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项目申报书


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9日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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