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返乡创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市返乡创业主体: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3年湖南省农村创业典型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23年我市农村创业典型县项目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农村创业园区(基地)、优秀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申请、镇街把关、择优选择的原则。
二、遴选对象要求
1、农村创业园区(基地),环境良好、管理高效、服务完善、带动作用显著。
2、优秀创业项目,特色鲜明、前景广阔、带动力强、可复制的优秀创业项目,参加过县级以上农村创业大赛的项目优先考虑(提供参赛证明)。
三、遴选数量
全市遴选4个农村创业园区(基地),5个优秀创业项目。
四、遴选方法
1、符合条件、有申请意愿的对象填写《2023年醴陵市农村创业申报书》(附件)。
2、根据申报情况,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择优遴选,进行公示。
五、上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于10月31日前向醴陵市农业农村局上报申报材料,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联系人:易明,联系电话:18774924770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