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市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启动以来,各镇街、养殖企业、无害化处理中心等单位,能够按照醴陵市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要求,按时申报。为规范和加强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验收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中心将成立由朱印飞主任为组长的项目验收组(附件1),负责对所有进行了项目申报的单位和企业进行验收工作。
二、验收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中旬以前
三、验收内容
(一)生猪产业发展及防疫申报
验收内容:查看《醴陵市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表》、2023年度生猪产业发展和防疫资金使用报告及相关附件等资料。
(二)整村粪污集中处理运营申报
验收内容:查看《醴陵市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表》、粪污收集处理情况、运行记录、相关费用支出明细、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
(三)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无害化处理中心、畜牧洗消中心防疫、环保等申报
验收内容:
1、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查看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屠宰量、动物疫病防控情况、环保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递交的资料。
2、无害化处理中心。查看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是否正常运转,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实际处理数量、动物疫病防控、环保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递交的资料。
3、畜牧洗消中心。查看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洗消数量、非洲猪瘟监测量、动物疫病防控等情况及相关递交的资料。
(四)生猪产业发展申报
(一)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验收内容:查看2022年以来获评湖南省或农业部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文件依据,及养殖场情况。
(二)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验收内容:查看2022年以来获评省级或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文件依据,及养殖场情况。
(三)大型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建设
验收内容:查看养殖场施工合同、栏舍面积,新、改扩建设费用支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报告书等资料及养殖场情况。
(四)有机肥加工场
验收内容:查看《湖南省肥料登记证》,正常运行的佐证资料,收集、处理台账等资料。
(五)种畜禽养殖场
验收内容:查看《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养殖场养殖情况。
(六)生猪规模养殖场
验收内容:查看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经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平台检疫出栏生猪数量,《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视频监控设备,防疫设施等内容,核对养殖场有无受到动物防疫检疫、养殖污染防治、食品安全工作未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立案处罚及递交的相关资料。
(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范化养殖场
验收内容:查看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经湖南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平台检疫出栏生猪数量,《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相配套的消纳种植面积佐证资料,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及递交的相关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资料收集整理。验收组具体联络员为吴蒋,负责将自主申报项目资金的资料整理分类,经初步审核后交由验收组统一调度进行进一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并汇总项目验收资料。
(二)注重工作纪律。在验收过程中,要注意工作纪律,不得向验收单位“索拿卡要” 。
(三)搞好经验总结。一边验收一边进行调研,在验收过程中,要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收集好,集中反馈。
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