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株洲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水平,根据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株洲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我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把关申报主体,申报资料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资料交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株洲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