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醴陵市2023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醴农发[2023]34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根据申报情况,综合考虑产业规模、市场需求、基础条件和市场发展现状等因素,确定醴陵市富众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醴陵市沈潭镇新塘村新彩家庭农场为2023年醴陵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并上报至省、株洲市农业农村部门。
现对2023年醴陵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名称、联系人、预投资金额、申请补贴金额、设施类型、设施数量、设施规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3年11月16日至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23283095)。
附件:2023年醴陵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名单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