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下达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的通知》(湘农办发〔2022〕14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统筹落实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湘农办函〔2022〕61号)文件精神,现对醴陵市2022年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单位项目完成情况及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醴陵市农机事务中心反映(受理电话:23209315)。
醴陵市农机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