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我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补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下)。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报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匿名电话、匿名信函恕不受理。
监督电话:0731-23281859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 (监督举报电话)
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