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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醴陵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7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2023年12月8日,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印发通知到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站。根据浦口镇人民政府推荐,本中心商醴陵市财政局对湖南润之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该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经上报醴陵市人民政府同意确定湖南润之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2024年醴陵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上报至省、株洲市农业农村部门。

现对2024年醴陵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4年1月17日至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反映(受理电话:23283196)。

 

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4年1月17日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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