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农业综合服务站:
2024年我市申报了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为了确保项目顺利申报,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请各镇(街)组织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一、养殖规模标准原则上肉牛出栏不低于50头、肉羊年出栏不低于300只。
二、本年度内牛羊养殖栏舍基础设施新建、改扩建与养殖设施设备购置、饲草料加工设施设备购置等给予一次性补助,建设主体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单个项目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当年新增总投资额度的15%,最高不超过120万元;养殖设施设备和饲草料加工设施设备购置补助不得与现有农机购置补贴相重复。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各项目实施主体可先期按进度安排不超过60%的补助资金,验收合格后,再安排剩余资金。
三、“繁育引种”全部为企业自筹,不能进行财政补贴,可算入项目总投资。
四、新建、改扩建栏舍,必须办理相关的国土、林业、设施农业用地、畜牧、环保等相关手续;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投资,如消毒间、兽药室、饲草间投资可算做补贴总投资,道路修建及硬化不能算。
五、必须要有50亩以上的牧草种植面积,多年生的牧草,项目实施前种的,现在还保留的种草面积的,按实有保留种草面积,可算入补贴范围,人工种草原则上财政补贴资金不超过每亩450元;。
六、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有整套真实合规的施工合同、购买合同、流转协议、发票凭证、实施台账记录、影像资料等,经得起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审查。
七、人工种草用地需符合农田耕地管理等相关要求。
八、有意向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在项目实施期间内,保质保量按报送方案完全执行到位。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自愿进行申请,于3月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畜牧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蒋;联系电话:16670330668。
附件:2024年度醴陵市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申报表
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4年2月21日
附件
2024年度醴陵市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项目申报表
项目建设养殖场名称 | |||
项目建设地址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
镇、街农业综合服务站意见 | |||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审核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