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醴陵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制定了《醴陵市农业局党组学法述法制度》《醴陵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等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确保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主动作为,带头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认真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加强对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今年7月7日,在醴陵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上,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修文同志就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述法报告,我局每年都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官网公示。
(三)依法推进重点工作
1、农业行政执法成效显著
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农业行政执法效率不断提升,有力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醴陵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紧紧围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在蔬菜生产旺季,加大对韭菜、芹菜、豇豆种植基地的执法检查力度,检查了6家草莓种植基地、45家蔬菜种植基地(含7家豇豆种植基地)、4家茶叶种植基地(生产企业)、10家水果种植基地、38家畜禽养殖场、12家水产养殖基地。抽样13份。其中8月10日的一次抽检在醴陵市颜张周水产养殖场牛蛙中检测出呋喃唑酮代谢物,市农业农村局于9月8日立案调查,检测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3号池牛蛙全部捕获装袋,经称重共计347.7kg,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全部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立案1起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葡萄案。
开展动植物检疫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动物的行为。对生猪养殖场所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了38家生猪养殖场(企业),查处了1起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1起未在诊疗场所公示诊疗活动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行为。
开展农资打假行动。一是围绕春耕备耕节点,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法律知识宣传,突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重点领域执法,突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等重点环节的执法;二是开展联合行动,与局种子管理站和农药监管站进行监管执法12次,检查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4家,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截至目前,共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427家次,检查农资产品735批次,送检农药、肥料样品24份。
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加强禁捕水域执法巡逻频次,严厉打击电毒炸、网捕等种业违法行为,严厉整治违规垂钓行为,2023年执法巡河里程1000多公里,收缴违规钓具23根、密眼刺网58张,收缴地笼115个、拦河罾网 18张,教育涉嫌违规垂钓 136人次,办理违法电捕鱼案件3起,切实维护了水域生态环境。检查水产养殖渔具生产经营企业15家,渔具店18家。
开展农机顽瘴痼疾执法工作。大队按照市安委办部署及局党组的安排,加大农机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农业机械违规载人、无证驾驶、使用假牌假照、使用事故隐患农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与交警大队联合执法23次,检查农机使用单位19家,检查农用拖拉机132次,检查农机销售单位5家,批评教育农机驾驶员19余人次。
开展农村宅基地的查处。核查核实自然资源局移送疑似图斑147个,重点核查依法审批程序、建房主体户籍、建设时间、占用土地属性等情况,目前正在对1起涉嫌违法建住宅的行为依法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38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个体)459家次,累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件,已结案16起。其中动物检疫案件4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起,农药案件4起,兽药案件2起,饲料案件1起,渔政案件3起,种子案件1起。
2、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积极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年内组织对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1次,评委为系统内具有执法办案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执法程序及执法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方面的执法人员进行交叉评查,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文书规范标准评分表》等要求作评判标准。所评查案卷涉及具体行业领域有种子、农药、农产品质量、兽药、动物卫生、肥料等。评查结果表明整体上有一定进步,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梳理、研究,将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并督促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整改、完善,促进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推选出来的优秀案卷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适用范围使用农药案(醴农(农药)罚〔2023〕38号)获评株洲市优秀、2023年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3、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召开醴陵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业务宣传培训会,主要对《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与培训,今年7月12日,协同醴陵市司法局召集醴陵市返乡大学生志愿者在醴陵市茶山镇梅霞村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开展民法典宣传,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茶山镇梅霞小学,举办“普法大课堂”进行成年人保护法等不同领域的法律宣讲,还普及了农业知识,并在课余时间采取游戏的形式传递“防溺水”、“懂法治”的相关知识。通过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宪法宣传周”、“送法下乡”、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食品安全周等活动,重点宣传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全年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近3000份,现场政策解答80余人次。
4、稳步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紧扣农业、深入农村、面向农民、深度挖掘我市农村的优势特色,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通过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更好地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按照上级领导部门工作计划,2023年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178户,石亭镇、白兔潭镇、东富镇、长庆街道、仙岳山街道等镇街达到了100%覆盖率,争取2023年年底前全市所有镇街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达到100%覆盖率。
5、不断提高农业执法队伍素质
积极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审核人员和行政审批业务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员能力素质,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组织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农业农村厅举办法治工作培训班、株洲市行政许可案卷培训班、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视频培训等培训班,提高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现场勘验笔录、文书制作等能力,更加全面的掌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内容,为持续加大农业农村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3年我局新增11人通过省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6、不断加强法制审核。2023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9件,审查行政机关合同4件。7月起,根据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标准,开展对我局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自查、清理,并及时上报了清理结果。
7、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应诉答辩。依法受理和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市长热线和行政诉讼案件的答辩,及时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上报工作。今年以来共处理行政诉讼应诉案一审及二审共43起,其中原告撤诉15起、开庭审理14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8、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工作,提升全局行政执法决策水平。加强局聘请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注重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同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中发挥积极法律顾问作用。2023年以来,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局重大复杂处罚案件15起、行政诉讼案28件,审查行政机关合同5件。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制定和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及时、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规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与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全力推动全市“三农”工作提质增效;积极组织市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执法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工作,力争对县区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办案水平,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突出抓体系制度建设、狠抓能力素质提升、工作规范运行、案件查处、法治宣传,不断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