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精神,结合醴陵市双季稻生产实际情况,经农财两家商定并请示醴陵市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将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部分结余资金按照200元/亩的补贴标准对双季稻实际种植者进行补贴,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7天(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733-23032067,0733-23059332。监督举报电话:12317、12345。通讯地址:醴陵市西山街道办事处五里墩村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情况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