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4〕43号)和《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醴陵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醴农发[2024]3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根据申报情况,综合考虑产业规模、市场需求、基础条件和市场发展现状等因素,确定醴陵泰康生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醴陵市三号点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24年醴陵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
现对2024年醴陵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4年9月6日至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23368681)。
附件:2024年醴陵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名单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