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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设施农业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设施农业企业和合作社:

为了提升我市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设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级相关补助资金支持及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政策需求,2024年9月启动我市设施农业项目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内容与原则

重点支持果菜茶栽培(含苗圃)和畜禽水产养殖相关农业设施建设。

1.高效栽植设施。包括标准化连栋钢架大棚、玻璃温室、补光灯等控温控湿控光设施,制种育苗工厂化设施,喷淋滴灌水肥 一体化系统,果蔬恒温保鲜及智能自动烘干设备,以及菌类、豆 类等其他食物高效绿色生产设施等。

2.生态精养设施。包括畜禽疫病防控、智能饲喂、精准环控、畜禽产品采集加工、粪便收集处理与利用,水产育苗、饲喂、捕 捞、环境监测、尾水处理等环节所需的绿色高效养殖设备设施等。

3.农业生产设备。包括植保、收获、运输等装备,果蔬分拣、加工设备、打包等机械化生产流水线,以及土地耕整等生产所需 要的其他先进适用设备。

4.其他基础条件。主要指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相关水、电、路、气等;不包括电脑、物联网、大数据、显示屏和监测仪器等信息 化管理所需的软硬件。

二、参与主体与资格要求

1.项目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支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自行经营,也可选择本村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项目意向合作单位并签订相关协议(时间不低于5年)。协议内,应明确农业经营主体需履行的责任,要求采取托养托管、保底收益+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务工就业、技术培训、配套服务、联合带动等多种联农带农形式,带动脱贫户、监测对象及其他农户增收。近年设施农业奖补项目未验收、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农业经营主体不得列为意向合作单位。

2.申报项目须提前按程序纳入 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流程。

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2024年9月19日前提交设施农业遴选项目申报书,包含单位基本信息、项目实施方案、预期效益分析等。

2.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评审,根据项目实施的可行性、预期效益和示范作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四、项目实施与监督

1.经评审选定的项目,需签订项目管理协议,原则上在项目审批后立即开工,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并验收支付资金。

2.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将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通过此次遴选项目,推动设施农业的绿色高效发展。

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101室)张志明

联系电话:0731-23059335  13307332884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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