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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绿肥生产示范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绿肥是优质有机肥源,对提升耕地地力,减少化肥施用,促进作物增产提质和农业绿色发展具有意义重大。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绿肥生产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4]49号)精神,为抓好我市绿肥生产示范工作,推动全市绿肥生产发展,现向全市公开遴选2024年绿肥生产示范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及要求

在全市创建5个以上千亩核心示范片,10个以上百亩核心示范区,绿肥生产示范总面积20000亩以上(单个示范片面积100亩以上)。

1.抓好示范创建。结合粮食高产创建,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主体积极性高的地方作为办点示范区域,示范区相对集中连片,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抓好主体培育。将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培育扶持对象,优先遴选机械化程度高、规模效益大、种植成本低、带动能力强的服务主体参与示范创建工作。

3.抓好技术落实。严格落实《2024年全省绿肥生产技术指南》(湘农办发〔2024〕125号),选用适宜品种,优选技术模式,重点推广“三沟”配套技术、中晚稻留高茬收割与绿肥适度延期播种技术、“两花”混播技术和紫云英循环免播生产技术,全面提高绿肥生产技术水平。

二、申报程序、经费补助及验收标准

1.申报程序。实施主体向当地镇(街道)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镇(街道)核实后于10月12日前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项目推进小组研究确认最终确定实施单位和实施面积。

2.经费补助标准。紫云英种子和根瘤菌剂由种植户自购,采取先建后补、费用包干原则,补助标准约50元/亩。

3.验收办法与标准。由当地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验收,测产时市农业农村局派员到场监督。验收时实施单位需提供项目实施主要过程图片、购种发票、示范牌及测产验收照片等佐证材料。

  附件1:醴陵市2024年绿肥生产示范申请表

  附件2:醴陵市镇(街道)2024年绿肥生产示范验收表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日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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