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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25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自我市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启动以来,各镇街、养殖、屠宰企业等单位,能够按照醴陵市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要求,按时申报。为规范和加强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验收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验收工作的顺利实施,中心将成立由张卫根主任为组长的项目验收组(附件1),并联合财政局一起对所有进行了项目申报的单位和企业进行验收工作。

二、验收时间安排

2024年11月上旬以前

三、验收内容    

(一)生猪防疫及粪污治理资金申报

验收内容:查看《醴陵市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表》、2024年度生猪产业发展和防疫资金使用报告及相关附件等资料。

(二)整村粪污集中处理运营资金申报

验收内容:查看《醴陵市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申报表》、粪污收集处理情况、运行记录、相关费用支出明细、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

(三)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畜牧洗消中心防疫资金申报

验收内容:

1、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查看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屠宰量、动物疫病防控情况、环保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递交的资料。

2、畜牧洗消中心。查看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洗消数量、非洲猪瘟监测量、动物疫病防控等情况及相关递交的资料。

(四)生猪产业发展资金申报

1、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验收内容:查看2023年以来获评湖南省或农业部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文件依据,及养殖场情况。

2、省级以上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验收内容:查看2023年以来获评省级或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文件依据,及养殖场情况。

3、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建设

验收内容:查看养殖场施工合同、栏舍面积,新、改扩建设费用支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报告书等资料及养殖场情况。

4、良种引进

验收内容:查看《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养殖场养殖情况。

5、生猪出栏

验收内容:(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无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粪污处理设施周围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警示标识、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有无按要求实施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和兽药减量行动。

(2)有无建设有与养殖量相匹配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是否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是否齐全;有无签定粪污消纳协议或土地流转协议。

(3)是否建立疫情报告、检疫申报、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有无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动物防疫条件,是否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服从畜牧部门管理和建立《养殖档案》并规范填写。

(4)核对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经湖南省畜牧水产监管信息平台检疫出栏生猪数量;核对是否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且期间内动物防疫检疫、养殖污染防治、食品安全工作有无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立案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资料收集整理。验收组具体联络员为吴蒋,负责将自主申报项目资金的资料整理分类,经初步审核后交由验收组统一调度进行进一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并汇总项目验收资料。

(二)注重工作纪律。在验收过程中,要注意工作纪律,不得向验收单位“索拿卡要” 。  

(三)搞好经验总结。一边验收一边进行调研,在验收过程中,要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收集好,集中反馈。

 

附件:1、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组名单

2、《醴陵市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表》

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组名单

为进一步规范、合理、严谨的实施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经中心领导讨论,决定成立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卫根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唐建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春泉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吴  蒋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畜牧股长

        易志红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财务股长

李普查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质量安全股长

瞿志明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畜牧股工作人员

张孝斌    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疫控中心工作人员

市财政局农财股工作人员

             

附件2:

     醴陵市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验收

验收单位


法人姓名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申报项目类别


验收情况


验收人员签字


 

编辑: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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