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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 2025年度高质量庭院经济示范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6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5年度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的通知,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农民增收来源。根据文件内容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5个2025年度高质量庭院经济示范村,欢迎符合条件并有责任感的村集体前来报名参加遴选。申报条件和实施内容如下:

一、实施报名条件

1、发展基础较好。在推进庭院经济发展中先行探索,庭院经济具有一定规模、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促进农民增收效果较好的优先遴选。通过一个产业周期发展后,参与的农户年度户均收入应增加2000元以上。

2、创建积极性高。财政资金、金融信贷、创业就业、消费帮扶等支持政策较为配套,主动、长期推进庭院经济发展积极性较高,辖区内农户参与意愿较强,特别是农民增收效果好的优先遴选。

3、示范带动力强。在全面推进庭院经济发展方面已形成一套好的做法,在本市内发展庭院经济具有较强代表性,具备可看可学可借鉴的推广价值,特别是在国家、省级层面或主流媒体中宣传推介庭院经济发展典型经验的优先遴选。

二、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要坚持宜种则种、宜养则养,每个村确定1个主导产业、醴陵重点围绕特色种植和特色养殖为主导产业,以村为基本单元,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销售、分户经营种植等模式。选定的产业最好是有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  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销售、分户经营种植,增加农户经营收入。

2、试点资金主要用于农户购置种苗、农资等支出,也可适当用于改善庭院经济发展条件、提升产能等必要的到户类基础设施建设及田间地头培训。按照奖补名单及参与者奖补。按一般农户、脱贫户每户2000元,监测户每户3000元的标准测算到户。每个村安排资金总量不低于15万元,实际使用资金额度根据参与项目户数等因素综合确定。

3、申报示范村实施方案需提供农户(含脱贫户、监测户)数量等目标任务;资金使用管理标准、范围等要求;试点实施步骤和保障举措。

3、严格遵守土地、环保、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坚决防止出现乱占耕地、违规搭建、质量安全等问题。

4、今年实施项目的村原则上不与以前年度庭院经济试点村重复。庭院经济项目应按程序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取。

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将资金用于衔接资金负面清单。

三、报名时间:6月27日至7月3日(7月3日18点后不再接受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实施方案:

申报主体村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主体法人情况(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所需证件复印件)、财务状况(申报主体上年度财务报表)、申报主体和法定代表人的资信情况等;需提供农户(含脱贫户、监测户)数量等目标任务;资金使用管理标准、范围等要求;试点实施步骤和保障举措。

五、报名地址和联系人: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帮扶股(414办公室)

联系人:谭丽

联系电话:0733-23107839  13874115478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6日

编辑: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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