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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9 访问: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2025年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醴陵市5家单位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被注销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附件: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
编辑: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