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醴陵市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的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条件标准,严格遴选程序,确保遴选过程透明、结果公正。优先选择培训能力强、教学质量高的单位作为培育机构。
二、培育任务
2025年醴陵市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50人,其中常规班300人(6个班,每班50人),专题班50人(1个班)。常规班聚焦水稻单产提升技术培训、油菜单产提升技术培训、畜禽规模化养殖技术培训、淡水鱼健康养殖技术培训、青年群体创新创业专项赋能培训、“农业+”融合产业核心能力培训等方向,专题班围绕醴陵特色农产品开展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
培育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为:常规班2800元/人的5个班,5600元/人的1个班;专题班6000元/人。
三、申报条件
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培育机构可跨区域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或参加过2025年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人员线上培训的培育机构优先选用。
四、申报材料
请具备申报条件且有意向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合作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
(二)培育方案。一班一方案,内容包括培育班名称、培育内容、培育对象、培育天数、培育目标及预期效果。
(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过往培训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每个培育机构最多可申报3个班,注明每个班的资金补助标准。
五、遴选程序
(一)材料初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经初审合格的培育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组织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给申报的每个培训班评审打分,分类别(2800元/人、5600元/人、6000元/人)根据培育任务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入选的培训班以及对应的培育机构,报局党组确认。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
六、申报时间
2025年7月30日—8月7日,请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股,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穆敏迁,联系电话:23286200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