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底,株洲市财政局下达了2024年第二批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株财农〔2024〕109号),其中有41万元为畜禽稳产保供资金。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突出重点。聚焦生猪、家禽、肉羊等重点畜禽品种,保障产能稳定和产业链安全。
(二)精准施策。畜禽稳产保供资金主要用于激励重点村散户填栏补栏,组织重点村摸底、统计工作有力的镇(街道)和积极向重点村散户提供畜禽种苗的规模企业。
(三)注重绩效。强化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于稳产保供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资金项目的定期调度和督促指导,组织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及时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公开透明。规范资金分配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对资金分配结果统一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专款专用。畜禽稳产保供经费主要作用在于发挥杠杆作用促进稳产保供。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如有结余,继续滚动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实施范围
(一)重点村散户填栏补栏26.3万元
对重点村散户填栏补栏一头生猪按照150元进行奖补,鼓励重点村空栏户进行补栏,并优先进行奖励。
(二)重点村摸底、统计工作有力的镇(街道)4.7万元
按照重点村摸底、统计工作量给予镇街统计工作有力的人员进行奖补(见附件2)。
(三)积极向重点村散户提供畜禽种苗的规模企业10万元
对配合我市稳产保供工作,在重点村为散户提供畜禽种苗的企业,按照每提供一头生猪补贴50元,一羽禽类补贴5元进行奖补。
三、实施流程
(一)申报。符合资金使用条件的重点村养殖场户、企业等填写申报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2024年度畜禽稳产保供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审核。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申报的资料进行核对,查看申报信息是否与申报内容相符。
(三)公示。经审核同意后,将奖补对象及金额在醴陵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四)拨付。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按资金拨付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将资金拨付给养殖场户或者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监管机制。成立由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市财政局组成的资金监管小组,加强资金的定期调度和督促指导,组织开展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及时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跟踪管理。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资金使用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及时掌握情况。
(三)强化信息公开。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四)实时动态调整。根据资金使用效果,适时优化支持方向和力度。
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