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株洲市委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株发[2024]8号)文件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种养循环推进不力,流域性污染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醴陵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对参与绿色种养试点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种植户和养殖户严格监督,督促其按规范开展粪污收集运输处理还田工作。对醴陵市白免潭镇峤岭村、马城养殖场、吉胜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污染问题迅速整改,消除环境污染风险隐患。专项治理明兰河水污染,改善星火断面水质。
完成情况:
醴陵市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要求,制定了《李畋镇明兰河、明兰水库污染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和《醴陵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层层落实责任,定期调度推进,严格整改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整改目标,具体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1.2024年-2025年,农业农村局组织省、市、县三级的多名专家对全市所有参与绿色种养试点项目的7家第三方服务组织、138个种植户和98个养殖户开展了全面政策宣传与技术培训,累计发放技术资料2500多份,累计培训农户230多人次。
2.2024年,组建了由农业农村局、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第三方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检测单位组成的监管小组,对全市参与试点的第三方服务组织开展的粪污收集运输处理还田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对有关台账进行签字确认,并顺利通过株洲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年度验收。
3.对醴陵市白兔潭镇峤岭村、马城养殖场、吉胜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污染问题,均已严格按照“立行立改、一场一策”要求完成整改,消除了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4.畜牧部门坚持每月对明兰河周边畜禽养殖场(户)及污水处理厂进行日常巡查与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下达检查指导意见。石溪村已完成畜禽养殖污水管网系统建设,上溪片和下溪片畜禽养殖污水均已通过管网系统输送至石溪污水处理厂处理。洪源片区的污水主要通过种养结合与部分由吸粪车抽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对明兰流域进行日常巡查,未发现直排现象。经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委托第三方单位抽样检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厂6月23日送检结果COD155mg/L,总磷14.6mg/L,氨氮114mg/L;7月18日送检结果COD72mg/L,总磷4.9mg/L,氨氮25.7mg/L。明兰水库6月5日送检结果COD31mg/L,总磷1.27mg/L,氨氮0.906mg/L;8月5日送检结果:COD30mg/L,总磷0.78mg/L,氨氮0.559mg/L。
通过一年的努力,因养殖污染造成流域性污染问题突出的情况得到有效控制,已全面消除明兰河畜禽养殖污染,水质明显改善。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2日--10月28日
受理部门: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31-23032067
醴陵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