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湘财预〔2025〕53号文件下达我市2025年省级动物防疫补助经费48.51万元,其中免疫效果评估与监测经费21.51万元,指定通道检查站经费23万元,狂犬病免疫试点经费4万元。为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湖南省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农〔2023〕6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免疫效果评估与监测经费(21.51万元)
全部用于动物免疫效果评估与监测,主要用于购买试剂耗材、防疫物资、省级测报站监测采样和紧急监测流调、兽医实验室运转等方面。(附件:2024年醴陵市动物测报站补助发放明细表)
二、指定通道检查站经费(23万元)
全部用于“湖南省入湘动物指定通道醴陵东检查站”的运转、物资采购等统筹使用。
三、狂犬病免疫试点经费(4万元)
全部用于我市开展狂犬病免疫试点工作,包括宣传、推广和购买狂犬疫苗、试剂耗材等方面。
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