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的通知》(湘财预〔2025〕99 号)文件,按照项目采取单个项目完成实施,由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醴陵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下)。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至12月9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报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匿名电话、匿名信函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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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度醴陵市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名单
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