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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7 访问: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部分镇村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相关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反映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将于2019年10月份起对下列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现予以公示:
所属单位
单 位
镇、村
醴陵市茶山镇、枫林镇及所属贫困村
醴陵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7日
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