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政府会计改革的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我局制定了《醴陵市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和《醴陵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醴陵市财政局
2018年9月3日
醴陵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9月3日印发
醴陵市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安排,2018—2020年是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阶段,是按照新准则、新制度开展会计核算、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关键时期,为保证我市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大的精神,按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63号)要求,加快推进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在我市的贯彻实施,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在我市的顺利推进,市财政局成立醴陵市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夏春良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付权、瞿孝桂、谭轶涛、唐建辉、陈逾峰任副组长。组成成员如下:
杨柳青 非税局局长
郭 理 乡镇财政服务中心主任
罗 裕 统征局局长
卢 文 办公室主任
李晓娟 人事教育股股长
黄俊博 法规股股长
彭昌建 综合规划股股长
张松林 预算股股长
葛 炯 国库股股长
刘 琨 行政政法股股长
李 进 文化教育股股长
王会清 经济建设股股长
刘正告 农财股股长
贺志华 社会保障股股长
潘建平 企业外经股股长
邹金光 绩效管理股股长
寻 勇 信息管理股股长
肖艳辉 监督股股长
邓 波 会计管理股股长
魏建明 评审中心主任
袁 洁 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钟树根 资产管理股股长
唐 略 金融债务股
谢艳平 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副主任
林 英 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一组组长
贺建红 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二组组长
杨庚祥 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三组组长
吴先发 农发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计管理股。具体负责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推进及沟通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组成股室、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贯彻实施工作联络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与培训
1.召开动员大会。适时召开全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动员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做好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2.加强宣传。通过市政府门户网、醴陵财政网、今日醴陵、等多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3.加大培训。采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大力开展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培训,并将其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及我市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重点培训内容。
(二)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工作咨询机制
选聘我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工作咨询专家,搭建全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咨询平台。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等方式,为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咨询专家,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搭建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咨询专家的专业优势,为全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答疑解惑,协调推进我市政府会计改革。
(三)组织开展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
为积累经验、鼓励先试先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选取部分会计机构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较好、人员素质较高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参与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工作。先行实施单位按原会计制度要求进行2018年会计核算、编制报表,同时按照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相关衔接规定的要求对2018年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同时试编政府部门财务报告,为财政国库部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系统的开发提供数据支持。在先行实施的同时,对单位财务核算系统进行升级测试,确保系统能够满足新准则、新制度的核算要求和预算管理的需要。
(四)协同推进政府会计改革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在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同时,协同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内控实施效果,以适应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带来的工作环节和流程的变化。在对财务核算系统、预算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时,同步推进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升级,将控制措施嵌入财务及相关业务管理系统。为后期的成本核算、绩效管理夯实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定。是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升国家治理水平的具体举措,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大改革。财政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培训,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应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尽快转变观念,积极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
紧紧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中心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市财政局加强组织领导,与各职能部门共同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并加强与行政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系,实时掌握改革进度。按照市局工作模式,加强对本地区政府会计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先行实施,及时总结实施经验。
(三)加大支持力度
财政部门应对积极参与先行实施工作的单位在资金安排、学习培训、专业指导、软件服务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支持。同时,应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新准则、新制度转换、学习培训、系统升级等工作给予相应资金安排,以保证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指导监督
充分发挥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工作咨询专家的作用,财政监督部门、会计管理部门应在新准则、新制度全面实施后,组织对新准则、新制度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在我市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纪律
参与实施的单位和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和有关纪律要求,不得借实施项目和开展调研的名义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得违规接待。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向所在单位纪律监察部门进行反馈。
附件:醴陵市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实施进度表
附件
醴陵市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实施进度表 | |
时间 | 实施内容 |
9月13日 | 动员大会 |
9月13日-14日 | 全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
9月15日
| 各单位成立政府会计改革领导小组 |
前期准备工作: | |
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品、对外投资等资产清理 | |
2、往来款项的清理与核对 | |
3、经管类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受托代理资产)的资产入账登记 | |
4、制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如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经管类资产的入账方法与确定以及坏账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等) | |
10月8日 | 软件系统及硬件安装到户 |
12月15日 | 核算关账 |
12月16日 | 账务梳理 |
12月20日 | 新旧制度数据衔接转换: |
1、原账账户余额的分析 | |
2、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 |
3、未入账补登账务处理 | |
4、调整账务处理 | |
5、会计报表新旧衔接 | |
6、出具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 |
醴陵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醴陵市财政局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有关事项的通知》安排,为保证2019年1月1日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在我市顺利实施,决定在2018年开展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十九大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开展先行实施工作,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在我市的顺利推进,市财政局成立了醴陵市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会计管理股,具体负责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及先行实施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实施周期
各先行实施试点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所采用会计核算数据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进度安排
1.培训动员。市财政局于9月13-14日召开全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动员大会,对全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召开先行实施工作布置会,
2.前期安排。9月20日前试点单位完成软件安装,完成年初数据录入,1-6月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月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等工作。
3.中期调度。9月30日前,各实施试点单位应完成7-9月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
4.年报准备。12月31日前,各实施试点单位完成10-12月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费用表,并部署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5.年报编制。2019年1-2月,各实施试点单位应完成2018年政府会计报告编制工作,含财务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净资产变动表、附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试编现金流量表)、决算报告(含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各实施试点单位下属有二级单位的,同时应完成报表合并。
6.总结宣传。2019年3月,对先行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醴陵财政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对先行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应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在政府会计改革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积极配合开展先行实施工作,加强与市局、咨询专家、实施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并及时总结本地区实施工作经验。
(二)各实施试点单位应按时间进度做好实施工作,加强与咨询专家的沟通,通过实施和学习,尽快掌握和运用新制度和新系统,及时记录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难点。
同时,为保证会计核算数据的稳定和安全,应采用新旧系统同时运行的方式开展实施工作,即在原有会计核算系统中按原执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在新会计核算系统中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先行实施的会计核算。
五、工作纪律
参与先行实施的单位和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和有关纪律要求,不得借实施项目和开展调研的名义进行旅游娱乐活动,不得违规接待。若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向所在单位纪律监察部门进行反馈。
附件:醴陵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单位名单
附件
醴陵市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单位名单
1.醴陵市水利局
2.醴陵市灯饰管理所
3.醴陵市妇幼保健院
4.醴陵市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