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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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评价得分 (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和评分依据) |
| 投 入 |
目标设定 |
8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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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5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 ③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 ④绩效目标和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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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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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配置 |
12 |
财政供养人员 |
4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28/29*100%=96.56%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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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经费”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合并单位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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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支出 |
4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1117/1117*100%=100%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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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 程 |
预算执行 |
16 |
预算调整率 |
4 |
预算调整率=0,计4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4 |
| 支出进度 |
4 |
单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专项应按季度使用,项目资金的支出应与实施进度一致。每发现一项资金未按进度支出使用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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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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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结余 |
4 |
当年无结余,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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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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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经费” |
4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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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 程 |
预算管理 |
16 |
管理制度 |
6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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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资金使用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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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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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管理 |
12 |
管理制度 |
4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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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管理 |
5 |
①资产保存完整;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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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
3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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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 出 |
职责 履行 |
16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10 |
①(重点工作完成件数/重点工作计划件数)*6 ②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① +②为此项指标考评得分 |
16 |
|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
6 |
质量达标率达到100%,计6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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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 果 |
履职 效益 |
20 |
经济效益 |
4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6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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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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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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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抽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各10名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计得分/1000分*8。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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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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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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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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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经济科技信息化局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根据醴政办发[2015]13号文件,醴陵市经济科技信息化局是由原醴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原醴陵市科学技术局合并,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管理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经济运行股等10个股室,在职人员29人。下设1个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电力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国家、省有关促进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编制实施全市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实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协调减轻工业企业负担,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调节和煤电气油运行等生产要素保障,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牵头推进智能制造业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防震减灾、知识产权保护和高新技术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汽车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市企业管理协会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65万元,占总支出3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政绩考核奖等,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生活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费、临时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转所需会议、差旅、培训、车辆运行、维修、接待、车辆运行、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专项支出
专项支出1339.75万元,占总支出68.5%。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97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28.75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6.24万元。因为合并单位,无法与上年决算数比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68万元,年初预算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6万元,年初预算24万元。减少原因为:局各股室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
三、绩效完成情况的说明。
2016年全局上下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11622”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五大主题年”活动,确保我市工业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有序发展。
(一)主要工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下: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1124.67亿元,同比增长11.1%;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1000.5亿元,同比增长11.7%;完成规模工业销售产值981.7亿元,同比增长11.8%;工业电力消费总量为7757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8%;陶瓷产业总产值达到623.8亿元,同比增长12.2%;花炮产业总产值达到195.3亿元,同比增长3.5%;服装产业总产值达到44.7亿元,同比增长21.4%,玻璃产业总产值达到14.01亿元,同比增长46%;汽配产业总产值达到2.5亿元,同比增长41.5%。
(二)2016年主要工作情况
(1)超前谋划,做好顶层设计
为有效衔接十三五规划,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正在进行《醴陵市十三五新型工业化规划》、《醴陵市十三五陶瓷产业规划》、《醴陵市陶瓷智能制造行动计划(2025)》等分类规划的制定工作。
(2)引导扶持,落实项目政策
工业强市政策的落实。我局向企业进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为确保“工业十条”的具体落实,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明确实施“醴陵市工业强市十条政策”有关程序的通知》。并且先后进行两次专题督查和年终兑现,进一步提高了全市贯彻落实“工业十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开展帮扶,提升服务水平
百家企业帮扶行动。用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各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进行走访帮扶。根据走访调研的情况,我市共搜集各工业企业情况反馈表113份,反馈各类问题近200多个。目前已经协调解决或基本解决160多个,还有一部分问题正在市政府的督促下,协同有关部门积极解决中。根据市委“七个一”的联系帮扶制度,全市27家重点工业监控企业都有一名市级领导牵头帮扶,同时从职能部门选派副科级以上的特派员入驻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定期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及重点企业参加的工业经济调度会。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预算跟实际需求有差距。2016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指标为1544.29万元,年终支出决算1955.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津贴财政拨款不足部分、临聘人员工资、残疾人保障金、走访扶贫点、单位食堂开支等未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年初预算中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仍有较大的缺口;单位获得的株洲市文明单位奖、项目攻坚年先进单位奖也得靠追加指标调剂发放。
五、改进措施与建议
一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预算,严格执行,增强预算约束意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水平。二是规范财务行为,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质量。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经政策,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健全机关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手续,完善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原始票据的合法性、完整性审核,做到票据合法规范,手续完备。三是建设阳光财务,提高资金效益。进一步完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及重点专项公开工作。使重点专项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分配更加公平公正,资金更加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