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醴陵市财政监督检查单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财政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部分镇村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相关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反映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将于2021年9月份起对下列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现予以公示:
所属单位 | 单 位 |
镇、(单位) | 市来龙门街道办事处、阳三街道办事处、仙岳山街道办事处、板杉镇和市白兔潭中心学校。
|
醴陵市财政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