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醴陵市本级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湖南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扶办联〔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本级衔接资金1933.29万元(醴财建指〔2023〕078号)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计划下达,请严格按照上级和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尽快拨付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醴陵市财政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