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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报(刊)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属各学校: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办学品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报(刊)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内容

    评选优秀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报(刊)。

  2. 活动组织

    主办:株洲市教育局

    承办:株洲在线

  3. 评选方式

    (一)分类。评选分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报(刊)五大类。

    (二)分组。评选时分中学组(包括普通高中、职业中专、初中)和小学组(包括小学和幼儿园)两大组别。

    (三)初评。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本地参评作品进行初评,每个组别和每类选出若干(最多不超过5件)送市参加评奖,属学校直接进入评奖环节。

    (四)报送。学校可视情况报一项或多项。其中,校训、校旗、校徽以图片方式报送;校歌以音频或视频方式(视频传腾讯),与校训、校旗、校徽一起整理成word文档,并在报表中做好说明解读,发株洲在线2307074831@qq.com,联系电话:28627090(9:00-17:00)。校报(刊)选一份实物报送(或邮寄)到市教育局宣传科426室,联系人:郑奕,联系电话:22827701,13873376036。

    (五)评奖。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送评作品进行评审,每组每类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获奖作品如干。在株洲在线、株洲教育网、株洲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展示,并在株洲在线开展网络投票评选出人气奖如干。

  4. 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各地各校进行宣传发动,做好评选的前期准备工作与补充完善工作。

    (二)收集初评阶段(4月2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教育局收集辖区内中小学所报作品,进行初评,按照规定数量与报送方式,于4月20日前完成报送,过期不报视为弃权。

    (三)展示评奖阶段(5月下旬完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每组每类评出奖项若干,将优秀作品在网上展示和投票,根据投票情况评出人气奖如干,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广泛宣传发动,面向师生开展征集评选等活动,不断完善与改进,形成具有本校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从而推动学校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各地各校要精心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否则作弃权处理。

    (三)网络投票时,严禁刷票。

    (四)评选结果将作为文明校园评审的重要内容。以后申报市级及以上文明校园的必须有一件作品获奖。

    (五)各校要不断完善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报(刊)建设,以后不再分类设奖,而是整体评奖。

    附件1:优秀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报(刊)评选学校报送表

    附件2:优秀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报(刊)评选县市区汇总报送表                    

     

    株洲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1日

     

    附件1:

    优秀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报(刊)

    评选学校报送表

     

    报送学校:               组别:      (填中学、小学)

类别

内容

解读

 

校训

 

校徽

 

校旗

 

校歌

校报(刊)

 

 

附件2:

优秀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校报(刊)

评选县市区汇总报送表

 

县市区教育局:               组别:      (填中学、小学)

类别

内容

选送学校

解读

 

校训

 

校徽

 

校旗

 

校歌

校报(刊)

编辑:醴陵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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