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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醴陵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7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各医疗卫生单位,学校、托幼机构:

现将《醴陵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醴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醴陵市教育局

                                                                                                                                                                                                    2018年4月

 

醴陵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预防传染病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护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规和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联防联控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石勇辉为组长,市政府办相关领导,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单位分管领导和机关各相关股室为成员的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研究部署全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定防控方案,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协商解决联防联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各镇、街道党政分管负责人牵头,成立相应的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级分片负责组织好本辖区卫计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学校进行联防联控联督查

  (二)设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联络组

卫计、教育系统按属地管理原则设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联络组(附件2),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部署的各项工作;定时开展联络,互通工作信息;履行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业务知识培训;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三)组建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技术指导组

抽调市医疗卫生单位和教育系统专业人员共同组建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出咨询建议,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对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目标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应对,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精诚合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措施联动”的工作原则,建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等防控工作,提高学校整体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要督促全市卫生、教育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餐饮卫生安全监管、学生体检、消毒管理校医进修培训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责任制,明确校长(园长)为传染病预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

  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及早预防疫情发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尽快采取防控措施,做到防控关口前移,严防事件扩散蔓延。卫计部门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教育部门应及时将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报告当地卫计部门。卫计部门可根据监测预警工作需要在学校范围内采集有关检测标本,并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学校负责组织协助开展标本采集等工作。

  (三)协同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应急接种工作

  卫计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和疫苗相关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积极落实国家规定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和当地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疫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当学校发生疫苗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除实施控制治疗措施外,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接种。

  (四)共同建立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

  学校发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疑似事件后,卫计、教育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互通信息,确保双方均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事件相关信息,保障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学校应在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卫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卫计和教育部门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共同研究提出相应防控措施。

  (五)联合处置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突发传染病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计部门负责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派出疾控、卫生计生监督、医疗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开展现场调查、检测、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工作,提出并督促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范围内的控制措施的落实。学校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其他突发事件时,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教育部门举行重大活动时,卫计部门应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

(六)强化健康教育与卫生培训

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督促、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卫生防病意识。组织对各学校校长、校医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卫生应急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卫计部门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七)联合开展防控工作督查和指导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督导工作方案,不定期联合开展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指导。督查工作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督查频率。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对辖区内各学校、托幼机构联合开展一次以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四、其它事项

(一)卫计、教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相关工作负责人,积极参加联动,切实保障在校学生、托幼儿童和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本方案根据实际需要,经双方同意,进行修订和补充。

附件:1.醴陵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

作领导小组

2.醴陵市教育、卫计系统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联防联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附件1

醴陵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石勇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米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邓少仁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谢世军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员:张静文    市卫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刘淑平    市卫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清波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日云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主任督学

周江选    市疾控中心主任

罗颖锋    市卫计局公共卫生股股长

陈建勇    市卫计局医政股股长

吴向华    市卫计局法规股股长

杨  建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杨武建    市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宋荣华    市教育局学安股股长

尹朝霞    市教育局监审室主任

          

 

附件2

醴陵市教育、卫计系统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联防联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一、醴陵市教育系统

单  位

姓  名

电话号码

嘉树镇中心学校

彭国良

13055118745

东富镇中心学校

黄小虎

13607422483

沈潭镇中心学校

黄文璞

13107000911

船湾镇中心学校

罗日龙

18873356698

明月镇中心学校

石春华

13874194389

孙家湾镇中心学校

文  滔

15869735875

泗汾镇中心学校

杨中南

13203309818

王仙镇中心学校

黄雪群

18974151235

沩山镇中心学校

张雪辉

18873314188

白兔潭镇中心学校

甘云辉

13974172567

浦口镇中心学校

黄远良

13348637598

李畋镇中心学校

黄  优

18007415888

均楚镇中心学校

田志强

13762364255

石亭镇中心学校

张铁林

13647335676

茶山镇中心学校

赖  淼

17773324221

板杉镇中心学校

王建国

15869747278

左权镇中心学校

邹建国

13974168035

官庄镇中心学校

潘耀庚

13974178626

枫林镇中心学校

钟伟明

13975319222

仙岳山街道中心学校

杨建平

13974168680

来龙门街道中心学校

谢志岩

13487734111

国瓷街道中心学校

胡红星

18007417218

阳三石街道中心学校

苏学武

13407331102

长庆示范区中心学校

汤  雄

15973325035

一中

黄筱兵

13638434000

二中

凌丽敏

13974164371

四中

罗炳珍

15173363063

五中

夏赞成

15013363113

陶职

王  芳

18797435131

机关幼儿园

邹银波

13167430961  

特校

程  炯

13874145369

青云学校

易  威 

18397648207

德才职校

顾美玲

15073343182

渌江职校

皮旺春

18390273022

英才补习学校

刘泽勇

13974181190

先锋高中

刘一南

15107331991

 

二、醴陵市卫生计生系统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卫计局公共卫生股

罗颖锋

股长

13974185795

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

帅清陵

科长

13975322000

李畋镇卫生院

李    飞

院长

13517419498

白兔潭中心卫生院

巫飞虹

院长

13807412858

浦口镇卫生院

李  懿

院长

13974181356

王仙镇中心卫生院

余怀吉

院长

13974112871

沩山镇卫生院

钟海林

院长

13217332795

明月镇卫生院

刘  洋

院长

18182081777

嘉树镇卫生院

张  军

院长

13874146606

船湾镇卫生院

陈  勇

院长

13787839838

泗汾镇中心卫生院

彭中华

院长

13874130303

孙家湾镇卫生院

陈志春

院长

13574247988

东富镇卫生院

李芳华

院长

13974185145

沈潭镇卫生院

周呈冰

院长

13974117241

均楚镇中心卫生院

李云波

院长

13974163141

石亭镇卫生院

程增慧

院长

13203329977

茶山镇卫生院

张进先

院长

13117532358

板杉镇卫生院

杨  钢

院长

13974139885

左权镇卫生院

周孝云

院长

15974396632

枫林镇中心卫生院

苏  迎

院长

18975846588

官庄镇卫生院

邓  晖

院长

18974185388

阳三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曾学良

主任

13707418809

仙岳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徐伟雄

主任

13017133909

来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天舒

主任

22353328

国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陈建武

主任

13974134178

长庆示范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陈治国

主任

18973335101

 

 

编辑:醴陵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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