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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民办校外培训机构违规举办招生升学考试及培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18 访问: 作者: 来源: 字体[ ]

据了解,近日有人借“直通长沙名校”等名义,通过挂靠民办校外培训机构,从事“小升初、初升高”招生考试、培训等违规办学行为,谋取非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发办2018〕80号)和《湖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教发〔2018〕8号)等相关法规政策,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与任何单位和个人联合举办选拔性考试,不得把培训学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等信息提供给中小学校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或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对升学、考试通过率或培训效果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性承诺。

为切实维护我市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民办培训机构不得为任何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升学考试,不得与任何学校联合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对违规办学的培训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责令整改、清退费用、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市民和家长,凡是以“名校升学”为幌子,收取报名费、培训费和中介费的行为,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湖南省民办教育办学机构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揭发举报违规办学行为,共同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醴陵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市纪委驻局纪检组:0731—23280842       

职成教育股:0731—23280341

 

 

                                  醴陵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8日   

 

编辑:醴陵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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