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教育局关于王红宇等9人丧失
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之规定,王红宇等9人丧失教师资格,现面向社会给予公告。
王红宇,教师资格证书编号964302930000634,教师资格丧失日期为2019年9月23日。
邓汝波,教师资格证书编号964302940003755,教师资格丧失日期为2019年11月21日。
吴舜,教师资格证书编号20204302921000202,教师资格丧失日期为2021年10月29日。
刘跃平,教师资格证书编号964302920003513,教师资格丧失日期为2022年5月26日。
黎定丰,教师资格证书编号20124300541000833,教师资格丧失日期为2022年12月8日。
贺刚,教师资格证书编号20024302930000798,教师资格丧失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
黄瑜,教师资格证书编号20054302831000866,教师资格丧失日期为2023年8月22日。
张海波,教师资格证书编号964302920002844、20084302931000099,教师资格丧失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
张礼平,教师资格证书编号20044300340000752,教师资格丧失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
醴陵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