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自然资源公开 > 通知公告
根据醴陵市环卫服务中心申请,经我局权籍调查,宗地符合土地确权要求,现将该宗地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该宗地位于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八里庵社区,土地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使用,土地所有权人为醴陵市人民政府,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宗地面积88.21平方米(具体见附图)。
对公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确认该宗土地为醴陵市人民政府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为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