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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醴陵兴业总公司申请,经我局权籍调查,现将位于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国光社区原国光印刷厂用地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依据1987年原国光瓷厂非农用地清查用地档案,该宗地面积768.08平方米(具体见附图),系历史国有建设用地,原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属醴陵市人民政府所有。
二、如对公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送达我局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股。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确认该宗土地所有权人为醴陵市人民政府。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
